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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

[来源:网上转载 () | 作者:网友() | 时间:2009-10-15 | 浏览: 人次 ]

  一、招生人数

  2010年我校生招生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各类考生(含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的初试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导师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公开招考(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报考在职(委培)博士生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所在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一般年龄不限。各院系招收在职(委培)人数不超过该院系招生总规模的10%。

  (二)报名程序

  1. 考生首先于10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起止时间等具体报名事宜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2. 缴纳报名费(标准:缴费方式详见研招网通知);

  3. 查询网报信息(含上传照片、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及推荐信);

  4. 报考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在职”、“在职(委培)”两种;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直接寄送至研招办。

  (三)资格审查

  复试时,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

  2. 准考证;

  3.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4. 报考在职(委培)的考生,须提供委陪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在职(委培)”证明。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

  1. 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各一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2. 初试时间:2010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上公告为准);

  3. 初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

  (五)复试(各院系组织进行)

  1. 采取差额复试,总分满分200分;

  2. 复试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的综合面试(考生可在复试前通过所报院系网页查询)。

  3. 复试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其他考生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材料。

  4. 复试总成绩(200分)计入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5. 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划分确定,即“理工农医”、“文管经法”学科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

  (六)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2010年公开招考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请勿来电来函询问。

  三、公开招考(入学申请)

  (一)招生对象

  1. 研究生院单位高校(含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单位)的应届或历届毕业硕士生(硕士专业学位生除外);或者由资深专家学者(如院士、长江学者、就读院校的院长等)重点推荐的应届或历届毕业硕士生(硕士专业学位生除外);

  2. 限报考“理工农医”学科且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

  (二)招生程序

  1. 申请人于10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申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报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起止时间等具体报名事宜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2. 各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3. 各院系组织专业基础及专业课考试,以笔试(按一级学科命题)为主;

  4. 各院系组织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以及所报导师自主考查、评价(以面试为主);

  5.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6.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于2010年春季或秋季入学。

  (三)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 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如是资深专家学者重点推荐的,须提供该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7.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须≥440分)【必须提供】;

  8.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 其他考生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直接攻博

  (一)招生对象

  1. 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 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招生专业

  2010年我校限“理工农医”学科招收直接攻博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1. 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招网上用A4纸下载打印一份);

  2.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须≥440分)【必须提供】;;

  5. 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 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人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填写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起止时间等具体报名事宜以各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 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 研究生院向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发出预接受函。

  4. 预录取推免直博生须于11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在线报名,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持我校的预接受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博生专用)。上述两表一并寄送至所报学院(系)。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五、硕博连读

  (一)招生对象

  1.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四学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生除外);

  2. 医学院“硕博连读硕士生(须通过相应考核,经所在培养单位科教处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招生程序

  1. 申请人于2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起止时间等具体报名事宜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并用A4纸下栽打印“报考登记表”;

  2. 可免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阶段选拔,与公开招考的“入学考试”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三)复试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生成绩单(原件);

  3. 两封推荐信(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具有副高以上职务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 其它获奖证明以及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六、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12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奖助学金

  1. 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的博士生奖学金奖助新体系,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奖学金(含全额学费和助研津贴费)。此外,在学博士生(在职委培生除外)还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工作,获得“三助”岗位助研津贴。

  2. 录取为“在职(委培)”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需缴纳委托培养费(标准:36000元/人,可按每学年12000元的标准支付)。

  3. 医学院博士生资助办法另定。

  八、跨学科招生

  为鼓励创新平台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在2010年博士生招生中给予倾斜支持,设置了跨学科报考平台。考生可以按照平台中所列的学科、导师、考试科目等选择报考,招生指标由相关学院(或学科)提供,考生录取后的培养方案等均按平台中所列的招生学科要求执行。

  九、其他说明

  医学院的招生备注中:“★”表示可招收“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和“硕博连读”生;“▲”表示可招收“公开招考(入学申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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