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中医研究院(科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博士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与临床工作的能力,在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领域中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国外考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遵守学习纪律、品德端正,有献身于科学事业的决心和创新精神,完成学业,做出成果。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6.申请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 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
(2)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医院)临床工作两年的经历(以人事档案为准);
(3) 在职人员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应通过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出示“合格证”、或当地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局出示的通过培训的证明)。
(4)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须加试临床能力的考试,考生如通过临床能力考试,方可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四、报考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所在单位介绍信,到我院报名并领取报名表格和办理报名手续,交报名费240.00元(其中包括外语考试80.00元)。外地考生可函报, 可从本院网站下载表格。考生取得表格后,请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写清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考生须通过所在单位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政审表、准考证;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摘要,论文评阅意见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等;
3.专家推荐书;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二张(分别贴在登记表、准考证上);
6.体检放在复试时,由招生办公定统一组织进行。
上述有关各项表格,经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最迟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交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名以交费为准。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我院发准考证。逾期不再办理,凡送我院的材料概不退回。
六、博士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
考试方式:笔试和口试相结合
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外语考试:参加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考试大纲附后)。
七、录取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质量第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初、复试成绩,硕士论文水平及专家、单位的推荐意见等,以确定录取。
八、博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待遇
考生的一切费用原则上均由考生本人自理。录取后在我院学习期间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规定办理。我院设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