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限额招生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 颁发证书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位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契合十七大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进入一个全新发展局面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我校特面向公、检、法、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办在职法学博士班,通过该班的学习,开拓视野,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提高在职人员学力水平。
一、主要专业
刑法学、法律史、法理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二、报名条件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各级法官
2、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各级检察官
3、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高级律师
5、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研究人员
6.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只具有学士学位者需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开具推荐信,情况优秀者可酌情录取。
三、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交报名费、教材费,提交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4张,审核通过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清学费,领取入学须知、学费发票及教材,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上课。
四、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1.学 制:2年
2.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及一些外聘专家学者型领导授课并指导学生学习及科研。一般利用节假日集中面授,每两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授课时间为四天。
五、教学安排及学术研究
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聘请博导授课,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科研论文,在一年内安排8至12门博士研究生课程,专题讲座由授课导师调整确定。
六、项目优势
本班按照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学员经过资格审查无须入学考试,即可参加在职博士课程班的学习。学员通过学习博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达到博士生同等学力水平,由中国政法大学予以认定,颁发博士证书(非结业证)。
学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相应的学位:一、通过国家统一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获得学位;二、以博士同等学力申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获得学位,相关事宜(即论文博士)按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办理。三、学分对接申请国外大学博士学位,获得学位。
七、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在职学员共30名。
八、收费标准
学费共计4.8万元,报名费200元,教材费800元。
报名网址:www.great2008.com
报名电话:010-5979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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