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博士生同等学力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博士学位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是中国四大名校之一。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文件)的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高级专业人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决定举办国际金融在职博士班,全国首届招生。
一、国际金融在职博士培养目标:
系统学习掌握並基本精通国际金融专业知识,把握中外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研析资本市场新环境,拓展资本运作新思路,剖析金融管理与投资新模式,增强宏观分析及战略决策能力,培养具备国际金融领域前沿的理论研究能力和熟练的实际应用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以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我国金融业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需要。
二、专业课程讲授:
各门课程均采用专题授课形式,由北京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的金融学专业博导和国际金融领域的顶级实战专家主讲。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历的在职人员,如金融证券、上市公司、银行、投资、咨询、基金、资产管理、保险、期货及律师事务所等金融相关领域在职人员,或中国500强企业和大型企业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决策者,或党政经济部门主管官员,或金融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事业单位领导。对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的特殊人才,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面向全国,资格审查,控制名额,免试入学,择优录取。
四、学制、授课地点、开学时间:
学制:1.5-2年。第一学年集中授课,每两个月连续四天讲授两门课程。第二学年调研与专题讨论并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
授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
第一期国际金融博士班定于2008年5月15日开学,连续四天在北师大上课。目前正在报名中,额满将不再接受报名。
五、国际金融在职博士颁发证书:
学员修完博士生主要课程并成绩合格,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完成与博士生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毕业论文并通过本院组织的博士生毕业论文评审,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颁发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
符合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条件者可申请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博士学位。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主要条件和要求请见《北师大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凡本班学员均可优惠对接国外大学的博士学位(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大学。费用另计)。
六、在职博士课程设置:
(1)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2)现代西方金融经济理论 (3)外汇管理 (4)各国金融体制分析 (5)博弈论及其应用 (6)西方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 (7)企业、市场与政府 (8)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实践 (9)银行风险管理 (10)现代西方金融经济理论 (1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12)比较金融制度研究 (13)国际金融研究 (14)国际货币合作 (15)国际贸易与投资 (16)WTO运行机制 (17)国际金融监管 (18)国际货币制度 (19)货币理论研究 (20)汇率理论研究 (21)利率理论研究 (22)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23)微观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 (24)论文写作研究
每个专业从上述课程中选取11门讲授。学院有开设课程的最终决定权。
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金融在职博士收费标准:
全部学费4.86万元(含报名费600元)。开学半个月以后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款。
八、金融学在职博士教务管理: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金融在职博士由北京师范大学指派班主任管理教学活动。统一安排学员的食宿、学习、联谊等活动。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
九、报名录取程序:
1、请在网上真实、准确、详细填写报名表(请点击填写并提交),招生办将在24小时内对您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邮件回复确认您是否符合报读条件;
2、如果报读资格初审合格,请提交(或特快专递)您本人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4张、两寸4张到招生办,同时缴纳学费、报名费总计48600元;
3、本院在收到您的上述报名材料和费用以后,将与您电话确认并正式进行学籍注册,同时特快专递为您寄出《录取通知书》,并开通网上同学录,通知授课时间、地点、课程安排等具体事宜。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本校地址:(100875)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北京师范大学主楼B区5层
开课时间:长期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