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校共有9个一级学科、43个二级学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480人(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3--5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及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拿到硕士学位;获国外学位须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的报考条件:
(1)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2)近三年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二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一项。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2月31日,考试时间2008年3月29日、30日,于2008年9月入学。
五、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请报名前上网查询。报名期间网上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 ,请访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主页,网址:。报名费150元,到研招办交纳(双休日除外),也可通过邮局邮寄。
所有报名者,均须于报名后10日内返回下列材料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填写好的200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体格检查表;
(6)本人签名的考生科研经历简介;
(7)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单、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由研究生招办审核报名基本材料,由学院专家组审核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等材料是否具有同等学力的水平。
所有考生于考前三天内到我校研招办复核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并现场摄像、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再邮寄。
六、考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
1.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
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于初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八、关于硕博连读、提前攻博以及学士直攻博的说明
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提前攻博研究生,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限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凝聚态物理(二级学科)。以上三种招生方式占用我校当年招生规模,具体报考人数将于2007年12月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关于复试的说明:
复试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专业外语水平、外语听说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察;考生要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十、关于合作培养:
我校已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英国、瑞典、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比利时、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共40余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及选派出国留学生的工作。
从2007年开始,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至2011年每年选派50余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十一、各类奖学金:
1.为适当改善硕士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各学院根据硕士生所承担的科研工作及表现情况予以一定的补贴。
2.学校鼓励优秀研究生兼助教、助管工作,学校每年提供约300个助教及助管岗位。
3.学校设立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贝卡尔特奖学金、罕王特钢奖学金等十余项奖学金。
十二、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待教育部下发文件后,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十二、说明:
1.带★的博士生导师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
2.带△的博士生导师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3.带★★的二级学科为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的博士学科。
4.带★☆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5.带★▲的二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 系 人:耿 华
联系电话:010-62332484; 62333947
传 真:010-62329826
网 址:http://www.ustb.edu.cn/yjsy/index.htm
单位代码:1000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部门: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电 话:010-62332484 联 系 人: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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