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
1、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医科各专业外国语参加卫生部外语统考(含听力)。
2、关于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各专业可自行编排科研型博士“研究方向”的名称和代码,名称不得超过20个汉字,代码从01起编。如01冠心病,02恶性血液病03胸膜疾病等;临床型博士的“研究方向”有固定格式,如“9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心血管病)”等,不可更改。
二、关于招生计划的申报
1、2009年我校将进一步结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资助制。
2、招生导师的条件和年龄要求
⑴2009年9月1日达到退休年龄(65周岁)的博导不安排招生;超过62周岁(含)者,须与本专业其他博导联合署名招生。
⑵兼职导师(含境外)可与本院博导联合署名招收博士生,并组织好生源。
3、鉴于学校的改革精神,现对200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申报要求如下:
⑴鉴于我院目前的博士生导师数已超过2008年博士招生指标这一实际情况,请各位博士导师慎重填报200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2008年接收的硕博连读生占用2009年招生指标),目的是了解全院博导招生需求。等学校正式下达2009年博士生招生指标后,在全院范围内统筹安排各位导师的招生计划。
⑵除引进人才、百篇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含提名)等特殊情况外,现有科研经费不足5万元的导师,原则上在2009年度暂缓招生。
联系电话:010-5979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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