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下,是岳麓书院衍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湖南大学2009年在职博士研究生。
一、攻读在职博士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
二、攻读在职博士报名手续:1、凭本人身份证、硕士学位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材料或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有关报名材料。2、交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自我评价等材料。3、交报名费200元。另:函报攻读在职博士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硕士学位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复印件报名,凭以上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我校2009年博士生招生一次,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日-5日(函报时间2009年3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应于报名后一周内寄送研招办。
四、报名地点: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8822856; 传真:0731-8822863;E-mail:yzb@hnu.cn.
五、攻读在职博士考试内容: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含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测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及两门业务课,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申请材料的评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专业综合业务考察(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六、考试时间:初试2009年4月22日-23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攻读在职博士体格检查:地点为湖南大学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录取类别分为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三种。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计划内非定向: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由考生与委托培养单位双方签署委培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计划外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由学校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
九、攻读在职博士学费标准: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2009年学费标准为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免学费。
1、每位指导教师招生人数请直接与院(系)及导师联系,其它详细情况可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n)查询简章。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因网上报名软件正在开发中,若实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请大家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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