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
三、报考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⑵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验证)。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如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
⑶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
力考生必须取得所报考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方能报考(我校招收
博士生的学科中,数学、物理学、体育学、化学未列入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这
些学科的专业,我校研招办将另行组织加试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政治(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
证法)。
如个别专业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不能报考该专业。
⑷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⑸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四、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外语考试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我校博士
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出售。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周六)上下午、22日(周日)上午。
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笔试)时间:2009年3月22(周日)日下午。
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笔试)时间(报考数学、物理、化学、体育等学科):2009年3月23日(周一)上下午。
复试:含资格审查、复试两个内容。
资格审查:包括审核考生报考材料,验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需验学生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验
学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论文原件,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另需验论文原件)
复试包括口试或笔试,主要考查学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情况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复试时间:由专业指导组安排,初试时通知。为方便外地考生,一般紧接初试以后。
考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五、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后,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注:2009年我校部分博士专业招收本校二年级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详情届时请上网查询或向我校研究生培养办
六、其它:
本简章所列为拟招生计划数,录取时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录取。
港澳台博士生招生不占用本简章所列的招生指标数,具体事宜请参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职考生:如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必须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如拟非在职攻读,则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或自费,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至我校。如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或自费类别,须提出申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意见及人事部门公章,否则我办将视为拟在职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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